趣知识|新冠病毒采样管藏着这些信息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积极配合核酸检测采样是一个重要环节。连日来,广东省内多地出现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为此开展了大规模核酸检测采样工作。当你拿到新冠病毒采样管的时候,是否想过这个小小的用具背后还隐藏着一些信息?
2月10日,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病毒采样管编码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医函〔2021〕62号)要求,潮州市卫生健康局向社会公布了辖区内各检测机构编码相关信息。
根据通知内容,病毒采样管带有14位统一标识编码**机构编码表,具体组成如下:
**至二位:检测机构所在属地代码。使用广东省行政区划代码中的地市代码19为潮州。
第三位:检测机构性质代码,由其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定义并赋码。编码值1-4(即1、2、3、4)为各级各类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院编码字段(建议按1为一级医院,2为二级医院,3为三级医院,4为其他医院)、编码值5-6(即5、6)为各级疾控机构编码字段(建议5为市级疾控中心,6为县、区级疾控中心)、编码值7-9(即7、8、9)为各类第三方检测机构编码字段。
第四至五位:检测机构代码,是每个检测机构的**代码,由检测机构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定义并赋码。
第六至十四位:核酸检测样本**编号,按**检测量为1000000000管设计,由各检测机构自行定义编码规则,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计校验位等字段,降低错误识别率。保证每管**编码,定期(至少一年)或超过**量时清零重新计数。
延伸
潮州市病毒采样管14位统一标识编码**机构编码表
【记者】范磊
【来源】潮州市政府网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