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战疫录)上海检察机关对8起涉疫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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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月28日(记者李淑铮)27日,上海市检察机关起诉了7起在防疫期间以社区团购、招募收容所志愿者为借口进行哄抬物价的欺诈案件和1起违法经营案件。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了陆某等四名被告人。
经调查,今年4月至5月,被告吕某谎称可以在微信群中购买蔬菜、肉类、液化气等生活用品,并以购买物品需要提前还款为由骗取了10多名受害人的钱财;被告廉XX利用租赁账号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购买、寄送材料等虚假信息,骗取受害人货款、跑腿;被告薛某在社区微信群发布虚假销售香烟等物品信息,并通过预收款项诈骗11名被害人;被告苏某在微信群上发布虚假兼职信息,谎称政府从收容所招募志愿者参与防疫工作,并以支付中介费为由骗取两名受害者钱财。
经审查,宝山区检察院认为,上述四名被告在防疫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事实,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被告林某。
调查发现,今年4月至5月,被告林先生多次在多个团购集团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可以购买香烟、生鲜餐等物品,诈骗了14名受害者的钱财。
经审查,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被告林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隐瞒事实,并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多人钱财。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被告张某。
经调查,今年4月中旬,被告张某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发布了销售蔬菜、鸡蛋等生活用品的虚假信息,骗取了多名受害者的钱财。
经审查,松江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防疫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隐瞒事实,并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多人钱财。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奉贤区检察院)当天以涉嫌诈骗罪起诉张某。
经调查,今年5月,被告张某在没有任何供应的情况下,谎称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上出售香烟,骗取了9名受害者的钱财。
经审查,奉贤区检察院认为,被告张某在防疫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多人钱财。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浦区检察院)同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被告人游。
据调查,今年4月以来,你在一家保障型超市青浦店担任部门负责人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备货退货,疫情期间,他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提高了密封控制社区居民的担保供应材料的价格。
青浦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你在防疫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和价格管理的规定,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结束)
[编辑:张燕玲]